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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积极推进“互联网+”行动的实施意见
举报2021-01-27 16:31:28 来源:陕西省人民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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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设区市人民政府,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“互联网+”行动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5〕40号),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的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,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,制定本实施意见。


一、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总体思路


顺应世界“互联网+”发展趋势,按照国家总体部署要求,坚持开放共享、融合创新、变革转型、引领跨越和安全有序的原则,充分发挥我省互联网基础优势和应用优势,加快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,推动产业优化升级,培育新兴业态,创新公共服务模式,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。


发展目标:到2018年,互联网的资源集聚和创新协同平台作用充分发挥,支撑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,建成一批产业平台示范应用项目;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,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,国家级互联网经济示范区建设初见成效;各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多元,线上线下结合紧密,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。到2025年,网络化、智能化、服务化、协同化的“互联网+”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,“互联网+”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,“互联网+”成为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。


二、重点任务与责任分工


(一)“互联网+”创业创新。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,以促进创业创新为重点,大力发展众创空间、开放式创新等,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、开放和共享,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,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。(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商务厅等负责,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,下同)


1发展众创空间。充分发挥互联网开放创新优势,支持创客空间、创业孵化器、校企创新基地等新型众创空间网络化发展。将政府公开数据引入众创空间,支持“大数据+众创”发展。充分利用各种产业园区现有条件,加强“创业苗圃—孵化器—加速器”载体建设,通过互联网统筹相关信息、技术、中介、金融等资源,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、便利化、全要素的空间。


2强化创业创新支撑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加强创新资源合作共享,促进前沿技术和创新成果及时转化,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。加快发展创业服务业,积极利用互联网推广众包、用户参与设计、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,建立共享交流平台,推动跨区域、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移和协同创新。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,集聚创业创新资源,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、用得起、有保障的服务。


(二)“互联网+”协同制造。围绕装备制造、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,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,提升制造业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水平,加强产业链协作,打造一批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,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产业新体系。(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厅共同牵头)


1建设“互联网+制造”云平台。引入优质互联网资源,依托行业龙头企业,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深度合作,加快建设云平台,形成基于“互联网+”的研发设计体系、供应链协同体系、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、行业解决方案体系,为工业企业提供智能制造、大规模个性化定制、网络协同制造等方面的应用服务,构建开放、共享、协作的网络化协同制造产业生态。


2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。鼓励制造企业利用物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等技术,整合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,形成面向生产组织全过程的决策服务信息,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效率。鼓励制造企业开展基于互联网的故障预警、远程维护、质量诊断、远程过程优化等在线增值服务,拓展产品价值空间,延伸产业链条,实现从制造向“制造+服务”的转型升级。


3加快人工智能创新与应用。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创新服务,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,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,推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协同发展,促进人工智能在智能家居、智能终端、智能汽车和机器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。  


(三)“互联网+”现代农业。把握现代农业转型发展趋势,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、经营、管理和服务水平,培育一批网络化、智能化、精细化的现代“种养加”生态农业新模式,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,逐步建立农副产品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,促进现代农业创新发展。(省农业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厅、省商务厅、省质监局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、省林业厅、杨凌示范区管委会、省委网信办等负责)


1建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平台。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,发挥互联网企业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、高校及研究院所等各方优势,建设农产品和农资综合运营服务平台,加强产销衔接,推进精准化生产,进一步提升农业网络化服务水平。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,通过移动互联网为农民提供政策、市场、科技、灾害预警、保险等服务。发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作用,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产品、农资批发市场对接电商平台,积极发展以销定产模式,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,推动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。


2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。利用现有互联网资源,整合构建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。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现生产经营过程的精细化信息化管理。加快移动互联网、物联网等技术在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各环节的推广应用,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,不断扩大覆盖面,实现农副产品“从农田到餐桌”全过程可追溯。


(四)“互联网+”智慧能源。通过互联网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,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推动节能减排。加强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,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,促进能源利用结构优化。加快发电设施、用电设施和电网智能化改造,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、稳定性和可靠性。(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负责)


1推进能源生产智能化。加快智慧矿山、数字油田、智能气田建设,提升生产技术水平,提高生产效率,降低生产成本,保障生产安全。加快能源与金融、能源与跨境人民币结算、能源与装备制造、能源与清洁生产的融合发展,增强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。鼓励能源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设备状态、电能负载等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与预测,开展精准调度、故障判断和预测性维护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安全稳定运行水平。


2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。建设以太阳能、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多能源协调互补的能源互联网,构建智能化电力运行监测、管理技术平台,使电力设备和用电终端基于互联网进行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,实现分布式电源的及时有效接入,逐步建成开放共享的能源网络。建成覆盖全省能源管理部门和能源企业的互联网能源信息管理系统,实现和全国能源监测预警与规划管理系统互联互通。


3实施需求侧智能用能。以互联网技术、智能控制系统为基础,在具备条件的社区、企业和公共机构建设电力、天然气等能源智能化利用示范单位,促进终端用能节约高效,提高生活质量和生产力水平。推进实施电力光纤到户工程。


(五)“互联网+”普惠金融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,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,鼓励互联网与银行、证券、保险、基金的融合创新,为大众提供丰富、安全、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,更好满足不同层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,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型企业。(人民银行西安分行、省金融办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陕西银监局、陕西证监局、陕西保监局、省委网信办等负责)


1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。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云计算、移动互联网、大数据等技术手段,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,在更广泛地区提供便利的存贷款、支付结算、信用中介平台等金融服务,拓宽普惠金融服务范围,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支撑。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网络借贷、网络证券、网络保险、互联网基金销售等业务。积极争取在我省设立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,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中的作用。推动金融IC卡和移动金融广泛应用,全面提高金融IC卡和移动金融在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群众中的应用水平。


2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。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,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、创新型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。规范发展网络借贷和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,探索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。积极引导风险投资基金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互联网金融企业。利用大数据发展市场化个人征信业务,加快网络征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。支持金融企业与云计算技术提供商合作开展金融公共云服务,支持银行、证券、保险企业稳妥实施系统架构转型。


(六)“互联网+”益民服务。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技术手段,推动区域医疗卫生系统数据整合,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,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,提高健康养老服务水平。(省发展改革委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商务厅、省卫生计生委、省民政厅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、省委网信办等负责)


1发展便民服务新业态。支持实体零售商综合利用网上商店、移动支付、智能试衣等新技术,打造体验式购物模式。发展社区经济,在餐饮、娱乐、家政等领域培育线上线下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。规范发展网络约租车,积极推广在线租房等新业态,着力破除准入门槛高、服务规范难、个人征信缺失等瓶颈制约。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文化、媒体和旅游等服务,培育形式多样的新型业态。积极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入口的城市服务,开展网上社保办理、个人社保权益查询、跨地区医保结算等互联网应用,让老百姓足不出户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。


2构建网络医疗健康大数据服务平台。加快省、市、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,推广居民健康卡应用,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检查检验结果、医学影像、用药记录等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。充分利用互联网、大数据等手段,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,提升公共卫生应用服务水平。引导医疗机构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、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。建立网上会诊平台,构建医院间会诊机制,提供在线诊疗、咨询、监测等服务,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。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、健康评估、医疗资源预约、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,依法建设网上药品商城。


3构建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。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,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,建设以居家为基础、以社区为依托、以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。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,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机构间的健康档案共享,鼓励养老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、保健咨询、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,提高养老服务水平。


(七)“互联网+”教育培训。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我省优势教育资源的深度融合,加快教育创新,促进资源的开放共享,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质量。(省教育厅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委网信办等负责)


1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。鼓励互联网企业与社会教育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数字教育资源,提供网络化教育服务。鼓励学校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及教育服务平台,逐步探索网络化教育新模式,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,促进教育公平。鼓励学校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合作,对接线上线下教育资源,探索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等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新方式。推动学历教育在线课程资源共享,推广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,探索建立网络学习学分认定与学分转换等制度,加快推动高等教育服务模式变革。


2创新职业技能培训发展模式。建立全省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服务平台,整合各级各类培训数据资源,针对不同群体提供菜单式、线上线下互动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。利用移动互联网、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改进培训方式,鼓励中小教育培训机构以职业技能和创业创新培训为重点,建设网校、在线教育平台等线上培训系统。


(八)“互联网+”文化旅游。加快促进优质文化旅游资源与互联网技术融合,推动产业转型升级,创新文化生产和消费方式,培育新的产业集群、消费人群和传播方式,建设文化旅游强省。(省委宣传部、省委网信办、省文化厅、省旅游局、省文物局、省商务厅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负责)


1大力发展文化信息化应用。利用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,构建全省文化惠民联盟超市信息平台,实现文化生产、消费、服务互联互通。推动数字化图书馆、文化馆、档案馆、博物馆、旅游景点和文献中心等建设。加快推动优势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,建设特色文化创意产品网上平台。发展数字电视、移动多媒体、网络视听、数字出版等新兴媒体,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。


2加快智慧旅游建设。大力发展旅游网上营销、网上预订、网上支付等服务,支持本土在线旅游平台发展,加快智慧旅游城市、智慧景区、智慧旅游企业建设。推动加强与国内大型旅游电商深度合作,整合上下游资源、要素和技术,建设全省智慧旅游服务中心,全面实现旅游服务、管理、营销和体验的智能化。


(九)“互联网+”政府服务。在政府管理服务中充分运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等信息技术,实现政府部门之间、政府与市场之间、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有效联接及数字化对接,转变政府职能、创新管理服务、提升治理能力。(省级各有关部门负责)


1加快政府管理信息化。加快推动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与整合,建立健全省、市、县三级国家电子政务网络(内网、外网)体系,推动已有业务专网与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对接。加快建设基于云计算技术的省、市政务交换共享平台和大数据处理平台。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等作用,有效推动政府业务流程重组和优化。健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体制机制,持续推动政府信息、数据面向社会开放。


2推进政府服务网络化。完善政府网站体系,优化结构布局,构建信息公开、在线服务、公众参与的政府网上统一服务网站平台。加快建立全省政府网站大数据监测分析体系,有效提升政府网站公众满意度和网络影响力。加快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,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。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,促进公共服务创新供给。深入推进网上信访,提高信访工作质量、效率和公信力。加快西安、咸阳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。


(十)“互联网+”高效物流。推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,加快建设跨行业、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,建设智能仓储和配送系统,优化物流流程,提高物流效率,降低物流成本。(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商务厅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口岸办、省委网信办等负责)


1提高物流行业的信息互联水平。加快推动全省交通物流信息平台运营,整合铁路、公路、民航、邮政、海关、检验检疫等信息资源,促进物流信息与公共服务信息有效对接。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,统筹优化社会物流资源配置。在冷链、危化品、煤炭等行业,建立完善一批行业性物流信息平台。完善陕西电子口岸功能,建成“单一窗口”模式通关信息平台,为对外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保障。支持具备条件的物流园区和企业开展智慧物流提升工程。


2提高物流装备及信息化水平。研究制定物联网编码存储及感知探测标准体系,加强射频识别、多维条码、传感探测、卫星导航等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,实现仓储设施与货物实时跟踪、网络化管理和库存信息的高度共享。构建以公共物流数据平台为主,物流园区数据平台为辅,物流企业数据为基础的大数据体系,完善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商务智能配送系统。


(十一)“互联网+”电子商务。深化互联网和商贸融合,大力发展农村电商、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,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发展空间,完善信用、金融、质量追溯和公共服务等支撑环境,促进网络化生产、流通、消费加快普及。(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商务厅、省委网信办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农业厅、省地税局、省质监局、省金融办、省国税局、西安海关、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负责)


1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应用。依托西安高新区、国际港务区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,鼓励大型商贸、制造、信息服务等企业建设特色电子商务云系统。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在我省设立机构,引导中小微企业综合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发展。加快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,推进线上线下融合。推动各类专业市场线上转型。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整合资源,积极向供应链协同平台转型,加快发展行业电子商务。鼓励企业利用众筹、团购、个性定制等模式创新,延伸电子商务价值链。在有条件的城市推动电子发票应用。


2加强跨境电子商务。依托西安国际港务区,引入大型、知名跨境电商平台,加快发展面向“一带一路”跨境电子商务,积极拓展全球经贸合作。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、检验检疫、结汇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。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管理,促进信息网络畅通、跨境物流便捷、支付及结汇无障碍、税收规范便利、市场及贸易规则互认互通。创新跨境权益保障机制,推进国际互认。搭建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服务平台,降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成本,提高运营效率。


(十二)“互联网+”便捷交通。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发展,有效提高交通运输资源利用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。(省发展改革委、省交通运输厅共同牵头)


1建设智能交通信息系统。完善交通信息感知体系,推进信息共享,强化交通运输大数据运用,实现信号调整、车辆诱导、道路管制、事故处理与紧急救援的实时智能化监管,提高科学治理能力。建立交通运输信息平台,面向社会实时提供道路交通、气象和停车场服务等相关信息,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。


2推进交通运输资源在线集成。利用物联网、移动互联网等技术,进一步加强公路、铁路、民航、港口等交通运输网络关键设施运行状态与通行信息的采集。推动跨地域、跨类型交通运输信息互联互通,推广车联网等智能化技术应用,形成更加完善的交通运输感知体系,提高基础设施、运输工具、运行信息等要素资源的在线化水平,全面支撑故障预警、运行维护和调度智能化。


(十三)“互联网+”绿色生态。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,完善污染物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,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网络,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,提升环境保护管理和决策的精细化、动态化。(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环境保护厅、省委网信办、省林业厅、省商务厅等负责)


1大力发展智慧环保。建立统一的环境保护监测平台,加强环保数据共享利用,全面及时公布空气、水质、污染源等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数据,实现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协同治理。建立环境信息数据共享机制,统一数据交换标准,推进区域污染物排放、空气环境质量、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,通过互联网实现面向公众的在线查询和定制推送。构建环境诚信体系,将企业环保信用记录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平台。完善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信息网络,提升重金属、危险废物、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。


2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。加快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及配套的物流中心建设,推广“自助交投箱+上门回收+互联网+返款”模式的回收系统,提供电话、微信平台和移动客户端等多种预约登记方式,实现“在线收废”。


三、保障支撑


(一)强化组织协调。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、各相关部门参与的“互联网+”行动联席会议制度,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,围绕重点任务,研究细化落实方案,完善政策措施,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,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。充分发挥各行业、各领域专家作用,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。(省发展改革委牵头)


(二)优化发展环境。


1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。加快“宽带陕西”建设步伐,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,促进网间互联互通,加快网络提速降费。加快西安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,推进IPv6的大规模部署和应用。(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委网信办等负责)


2强化应用基础。组织实施秦云工程、城市信息融合示范工程、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、产业基地工程,提升公共云服务能力。构建以骨干企业为核心,产学研用高效整合的技术产业集群,打造国际先进、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。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积极主导和参与国内外“互联网+”标准规范建设。(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委网信办、省国资委等负责)


3保障安全基础。实施信息安全专项,开展网络安全应用示范,提高“互联网+”安全核心技术和产品水平。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要求,加强“互联网+”关键领域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,完善网络安全监测评估、监督管理、标准认证和创新能力体系,不断提升互联网安全管理、态势感知和风险防范能力。(省委网信办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)


(三)健全投入机制。


1发挥政府引导作用。在省级产业发展母基金下设立省“互联网+”发展子基金,扶持我省“互联网+”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、标准研究与制定、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大示范项目建设等。鼓励各市(区)、省级信息产业园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具有一定规模的“互联网+”产业发展基金。加大政府采购“互联网+”类公共服务的力度,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,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各领域基础信息平台建设。(省财政厅、省发展改革委,各市政府等负责)


2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。完善激励扶持措施,引导企业、金融机构、风险投资机构等投资信息产业,加快互联网产业优化升级、科技成果转化和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。积极推行企业上市融资计划,支持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债券。(省金融办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等负责)


(四)加强人才保障。


1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。面向“互联网+”融合发展需求,鼓励高校结合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能力设置相关专业,注重将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尽快引入相关专业教学中。鼓励各类学校聘请互联网领域高级人才作为兼职教师,加强“互联网+”领域实验教学。(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委网信办等负责)


2鼓励联合培养培训。实施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,鼓励校企、院企合作办学,推进“互联网+”专业技术人才培训。深化互联网领域产教融合,依托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的智力资源和研究平台,建立一批联合实训基地。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院校对接机制,鼓励企业在院校建立“互联网+”研发机构和实验中心。(省教育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委网信办等负责)3用好外部智力资源。充分利用现有人才引进计划,通过鼓励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等多种方式,引进和培养一批“互联网+”领域高端人才。吸引互联网领域领军人才、特殊人才、紧缺人才在我省创业创新和从事教学科研等活动。支持通过任务外包、产业合作、学术交流等方式,充分利用全球互联网人才资源。(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、省委网信办等负责)



陕西省人民政府

2016年3月20日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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